52章 宝刀未老
本文首点网,请支持正版阅读。
十七条
受委托创品,著权归属由委托受托通合约定。合未明确约定或者订立合,著权属受托。
十八条
术等品原件权转移,视品著权转移,术品原件展览权由原件享。
十九条
著权属公民,公民死亡,其本法十条款(五)项至(十七)项规定权利本法规定保护期内,依照继承法规定转移。著权属法或者其组织,法或者其组织变更、终止,其本法十条款(五)项至(十七)项规定权利本法规定保护期内,由承受其权利义务法或者其组织享;承受其权利义务法或者其组织,由享。
二十条
者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品完整权保护期受限制。
二十条
公民品,其表权、本法十条款(五)项至(十七)项规定权利保护期者终及其死亡五十,截止者死亡五十12月31;果合品,截止死亡者死亡五十12月31。法或者其组织品、著权(署名权除外)由法或者其组织享职务品,其表权、本法十条款(五)项至(十七)项规定权利保护期五十,截止品首次表五十12月31,品创完五十内未表,本法再保护。电影品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品、摄影品,其表权、本法十条款(五)项至(十七)项规定权利保护期五十,截止品首次表五十12月31,品创完五十内未表,本法再保护。
二十二条
列况使品,经著权许,向其支付报酬,应指明者姓名、品名称,并且侵犯著权依照本法享其权利:()习、研究或者欣赏,使已经表品;(二)介绍、评论某品或者明某问题,品适引已经表品;(三)报新闻,报纸、期刊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等媒体避免再或者引已经表品;(四)报纸、期刊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报纸、期刊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等媒体已经表关政治、经济、宗教问题性文章,者声明许刊登、播放除外;(五)报纸、期刊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公众集表讲话,者声明许刊登、播放除外;(六)校课堂教或者科研究,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表品,供教或者科研员使,版;(七)机关执公务合理范围内使已经表品;(八)图书馆、档案馆、纪念馆、博物馆、术馆等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,复制本馆收藏品;(九)免费表演已经表品,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,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;(十)设置或者陈列室外公共场艺术品进临摹、绘画、摄影、录像;(十)将公民、法或者其组织已经表汉语言文字创品翻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品内版;(十二)将已经表品改盲文版。款规定适版者、表演者、录音录像制者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权利限制。
二十三条
实施九制义务教育教育规划编写版教科书,除者先声明许使外,经著权许,教科书汇编已经表品片段或者短文字品、音乐品或者单幅术品、摄影品,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,指明者姓名、品名称,并且侵犯著权依照本法享其权利。款规定适版者、表演者、录音录像制者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权利限制。
【目,听书声音全App,集4语音合引擎,超100音色,更支持离线朗读换源神器, 换源App】
三章著权许使转让合
二十四条
使品应著权订立许使合,本法规定经许除外。许使合包括列主内容:()许使权利类;(二)许使权利专使权或者非专使权;(三)许使域范围、期间;(四)付酬标准办法;(五)违约责任;(六)双方认需约定其内容。
二十五条
转让本法十条款(五)项至(十七)项规定权利,应订立书合。权利转让合包括列主内容:()品名称;(二)转让权利类、域范围;(三)转让价金;(四)交付转让价金期方式;(五)违约责任;(六)双方认需约定其内容。
著权质,由质质权向务院著权政管理部门办理质登记。
二十七条
许使合转让合著权未明确许、转让权利,未经著权,另方使。
二十六条
二十八条
使品付酬标准由约定,按照务院著权政管理部门关部门制定付酬标准支付报酬。约定明确,按照务院著权政管理部门关部门制定付酬标准支付报酬。
二十九条
版者、表演者、录音录像制者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等依照本法关规定使品,侵犯者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品完整权获报酬权利。
四章版、表演、录音录像、播放
三十条
图书版者版图书应著权订立版合,并支付报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