昭公(22)
(传十三·五)楚灭蔡,灵王迁许、胡、沈、、房、申於荆焉。平王即位,既封陈、蔡,皆复,礼。隐太庐归蔡,礼。悼太吴归陈,礼。
(传十三·六)冬,十月,葬蔡灵公,礼。
(传十三·七)公晋。荀吴谓韩宣曰:“诸侯相朝,讲旧。执其卿朝其君,焉,辞。”乃使士景伯辞公河。
(传十三·八)吴灭州,令尹旗请伐吴。王弗许,曰:“吾未抚民,未鬼神,未修守备,未定,民力,败悔。州吴,犹楚。姑待。”
(传十三·九)季孙犹晋,服惠伯私於穆曰:“鲁晋,何夷?鲁,兄弟,土犹,命具。若夷弃,使齐、楚,其何瘳於晋?亲亲与,赏共罚否,盟主。其图!谚曰:‘臣主二。’吾岂?”穆告韩宣,且曰:“楚灭陈、蔡,救,夷执亲,将焉?”乃归季孙。惠伯曰:“寡君未知其罪,合诸侯执其老。若犹罪,死命。若曰罪惠免,诸侯闻,逃命,何免?请君惠於。”宣患,谓叔向曰:“归季孙乎?”曰:“。鲋。”乃使叔鱼。叔鱼见季孙,曰:“昔鲋罪於晋君,归於鲁君,微武赐,至於今。虽获归骨於晋,犹则肉,敢尽?归归,鲋闻诸吏,将除馆於西河,其若何?”且泣。平惧,先归。惠伯待礼。
昭公(经十四·)十四
春,至晋。
(经十四·二)三月,曹伯滕卒。
(经十四·三)夏,四月。
(经十四·四)秋,葬曹武公。
(经十四·五)八月,莒疾卒。
(经十四·六)冬,莒杀其公恢。
(传十四·)十四,春,至晋,尊晋罪。尊晋罪,礼。
(传十四·二)南蒯将叛,盟费。司徒老祁、虑癸伪废疾,使请於南蒯曰:“臣愿受盟疾兴。若君灵死,请待间盟。”许。二因民欲叛,请朝众盟。遂劫南蒯曰:“群臣忘其君,畏及今,三听命矣。若弗图,费忍其君,将畏矣。何逞欲?请送。”请期五。遂奔齐。侍饮酒於景公。公曰:“叛夫!”曰:“臣欲张公室。”韩晳曰:“臣欲张公室,罪莫焉。”司徒老祁、虑癸归费,齐侯使鲍文致。
(传十四·三)夏,楚使丹简兵於宗丘,且抚其民。分贫,振穷;长孤幼,养老疾;收介特,救灾患;宥孤寡,赦罪戾;诘奸慝,举淹滞;礼新,叙旧;禄勋,合亲;任良,物官。使屈罢简东兵於召陵亦。於边疆。息民五,後师,礼。
(传十四·四)秋,八月,莒丘公卒,郊公戚,弗顺,欲立丘公弟庚舆。蒲余侯恶公恢,善於庚舆;郊公恶公铎,善於恢。公铎因蒲余侯与谋曰:“尔杀恢,君纳庚舆。”许。
【推荐,野果阅读追书真,载 快试试吧。】
(传十四·五)楚令尹旗德於王,知度,与养氏比,求厌。王患。九月甲午,楚杀斗,灭养氏族。使斗辛居郧,忘旧勋。
(传十四·六)冬,十二月,蒲余侯兹夫杀莒公恢。郊公奔齐。公铎逆庚舆於齐,齐隰党、公鉏送,赂田。
(传十四·七)晋邢侯与雍争鄐田,久。士景伯楚,叔鱼摄理。韩宣命断旧狱,罪雍。雍纳其於叔鱼,叔鱼蔽罪邢侯。邢侯怒,杀叔鱼与雍於朝。宣问其罪於叔向。叔向曰:“三罪,施戮死。雍知其罪,赂买直;鲋鬻狱,邢侯专杀,其罪。恶掠昏,贪败官墨,杀忌贼。夏书曰:‘昏、墨、贼,杀’,皋陶刑,请。”乃施邢侯尸雍与叔鱼於市。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