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专业文献综述——关农奴制Q&A
参考:
候建新《法律限定负担与英农奴身份位变》
张新军《世纪英格兰农奴身份演变》
Q:农奴致比例:
A:
1、11世纪:
根据19世纪半叶,艾利斯爵士版《末审判书简介》(A-geroduesday-book),代者加尔布雷斯将《末审判书》记载各阶层进简单归并简化。
11世纪晚期英格兰主社阶层(含身份)及其户数:
直属封臣,包括教俗贵族(Tenants-in-chief):1400
次属封臣(Us):8000
市民(Burgesses):8000
维兰(Villani):108000
边农(Bordarii):82600
茅舍农(d-Coscets):6800
由佃户(Liberi-hominess):12000
教士(Priests):1000
索克曼(So):23000
奴隶(Servi):25000
梅特兰指,维兰与边农,茅舍农基本属类,果合规模更加观,共约20万户,占统计口70%,占农村口8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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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世纪英格兰农奴身份演变》:诺曼征服夕,由农民仅占全口数12%,且集丹麦法区。
2、13世纪:
界存争议:哈彻尔认,13世纪维兰接近农民数五分三,希尔顿估计维兰达三分至半。
Q:农奴身份位?
A:梅特兰认,11世纪叶维兰仍由,虽“糟糕由”,维诺格拉夫认《末审判书》维兰“由与非由因素皆寻”混合体。
1、农奴与奴隶区别:
农奴等奴隶,维兰拥室,身被买卖,被称“束缚土”,难离或被驱逐,连领主义务稳定继承,留遗嘱,拥定财产权。
2、农奴与由民区别:
(1)法律位:
13世纪初,曾台项专土权诉讼令状,规定任何村民(维兰除外)均越庄园法庭,直接向王室法庭投诉。该令状本王室法庭招徕诉讼,间将维兰列入另册,贬损维兰位。
伯顿修院院长1280残忍告诉维兰:除肚,。
12世纪法格兰维尔阐述:维兰身份即适维兰除外律,即普通法法庭诉讼,由身份则普通法法庭诉讼。
1240司法观点指:“伯爵、男爵由合法买卖农奴(Rusticos),像买卖公牛或母牛。”
13世纪法理维兰概括:
领主维兰领主件物品,且被售。由此维兰,土物品属其领主,未经领主许,离土且转让它。领主提高租或夺佃,王室法庭保护。由财产,因此任何东西留给其继承。除某况,领主继承外,任何法定继承。
(2)劳役:
13世纪农奴给著名定义法亨利·德·布莱克顿:“农奴晚知二做工什。”即农奴领主提供确定、明晰义务——“做领主求做任何”。
(3)任税:数量与间皆定制税。
(4)继承金与婚姻捐:
其次继承金(heriot)婚姻捐(merchet)。继承金,指佃户死其财产应归主,实,规定交给领主头牲畜蜂群等。法兰西称死捐,德志交给领主头牲畜,表达依附关系承袭。允许佃户儿或寡妇嫁另庄园,阻止本庄园劳力流失,交付婚姻捐补偿。
(5)经济位:
汤普逊《世纪经济社史》:“农奴身由,经济由”。
关农奴制另误读:维兰穷困,亦尽:恰相反。杜比14世纪夕英农民庄园考察指:“英乡村区,许富裕维兰,与断增贫穷由佃户形强烈反差”。
(G.Duby,Rural-Ey-and-try-Li,bia:Uy-of-South-a-Press,1968,P.283.)
波斯坦指:“由非由间真正经济差异,并完全归因拥产寡,产品控制权。非由领主利益比由放弃更产品。”
世纪“由”更表示封建制法律权利。丧失权利越越由,维兰世纪村民丧失权利较群体已。
Q:农奴身份位移转?
A:与接由维兰关。
汤普逊《世纪经济社史》:“法律理论,保求服役类别决定农民身份”。
农奴通合法途径,逃亡城市或另庄园获由;通与领主簿公堂获由。农奴佃户通次次赎买弥补权利缺失,或者次性获解放完全抹维兰痕迹。次性解放通常象征性仪式授予书特许状,条件交付笔金,,伴随系列交涉、谈判与冲突,甚至暴力相向。
Q:农奴否保卫王?
A:
农奴制形:“书田”内居民免除王贡献,禁止官吏进入“书田”,捕捉盗贼施刑罚,并免除官吏迫使“书田”内居民服徭负担,服兵役、建桥梁、修堡垒三项义务除外。
英格兰王室1252颁布管理武器诏令《武器管理条令》(AsizeofArms),武器携带者维兰排除外,认维兰携带武器保卫王安全。